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有何區別
不同國家的專利種類各不相同。在中國專利法中,有發明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;在《香港專利法》中,有:標準專利(相當于大陸發明專利)、短期專利(相當于大陸實用新型專利)和外觀設計專利;在一些發達國家,被列為發明專利。以及外觀設計專利。那么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什么區別呢?讓我們一一回答。
1、 發明和實用新型可以保護不同的物體。
發明,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;實用新型是根據產品的形狀、結構或者組合而提出的適合實際應用的新技術方案。由此可見,本發明不僅可以保護方法,而且可以保護產品和材料。而且對產品的種類沒有限制,只能保護產品,只有形狀和結構的產品才能得到保護。
2、 發明和實用新型對創造性有不同的要求。
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是,與申請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,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,而本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前已有技術相比,具有實質性的特點和進步。本發明強調“突出的實質性特點”和“顯著的進步”,對實用新型只提到“實質性特點和進步”。顯然,本發明的創造性程度高于本實用新型
3、 發明和實用新型的保護程度不同。
由于發明比實用新型更需要創造性,人們普遍認為發明的價值高于實用新型。因此,無論是在專利權的許可或轉讓中,還是在侵權訴訟的判決中,發明專利的利益或賠償往往高于實用新型。
4、 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批準程序不同。
發明專利的審批程序是:申請→初審→公開→實質審查→授權或者駁回;實用新型的審批程序是:申請→初審→授權或者駁回。
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經過實質審查,即專利審查,審查比較嚴格,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只是形式審查,不涉及專利審查。換言之,只要文件正確(明顯錯誤),就授予實用新型專利。從審查周期來看,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較長,3-5年是正常的,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時間相對較短,快幾個月,慢一年半。
5、 本發明的最長保護時間與本實用新型不同。
從保護期起,發明的保護期為20年,實用新型的保護期為10年。相比之下,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遠遠短于發明專利。這是因為一般來說,本實用新型的過程比發明的過程簡單、容易,發揮效益的時間要短得多。因此,法律對其保護期的規定也較短。